浙江省住建廳關于征集2021年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導則編制項目的通知
全康環(huán)保:網獲悉,浙江省住建廳發(fā)布關于征集2021年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導則編制項目的通知,各地擬申報2021年度編制的相關導則,重點為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規(guī)劃、建設、運維和數字化管理等方面,原則上每個申報單位申報編制項目不超過2個。
關于征集2021年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導則編制項目的通知
各市建委(建設局),溫州市、紹興市綜合行政執(zhí)法局,各縣(市、區(qū))建設局、綜合行政執(zhí)法局,各有關單位:
為進一步做好我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,健全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標準導則體系,加快推動各地實現規(guī)范建設、標準運維、有序管理,提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,現就公開征集2021年度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導則編制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征集項目:各地擬申報2021年度編制的相關導則,重點為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規(guī)劃、建設、運維和數字化管理等方面。
二、申報數量:原則上每個申報單位申報編制項目不超過2個。
請申報單位于2021年4月1日前將《浙江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導則編制項目申報表》(詳見附件)紙質稿1份寄至廳村鎮(zhèn)處,電子稿發(fā)至郵箱。
聯系人:邱亦東
電話:0571-81050831
郵箱:13695702808@163.com
附件:浙江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導則編制項目申報表.docx
浙江省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廳辦公室
2021年3月19日
項目申報要求
1.符合國家、地方有關法律、法規(guī)、標準、規(guī)范和產業(yè)、經濟、技術政策,符合標準化工作的有關規(guī)定和我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實際;
2.技術先進,經濟合理。
3.以實踐經驗和科學發(fā)展的綜合成果為依據,對提高社會、經濟環(huán)境效益和技術進步有推動作用;
4.積極對標國內、外先進標準;
5.提交導則編制大綱或導則草案;
6.完成期限一般不超過2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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